2006 8 18 10:06 AM 549 次查看
分类:随笔 标签:无
2006 8 6 03:30 PM 565 次查看
分类:随笔 标签:无
在一个暴风雨的晚上,你开着一辆车经过一个车站。
此刻,有三个人正在车站等公共汽车:
一个是快要死的老人,好可怜的;
一个是医生,他曾救过你的命,是大恩人,你做梦都想报答他;
还有一个女人,她是那种你做梦都想娶的人,也许错过就没有了。
但你的车只能坐一个人,你会如何选择?
2006 6 30 12:32 PM 591 次查看
分类:随笔 标签:无
- 中国的球迷都是国际主义者,中国的伪球迷都是爱国主义者。因为中国队踢得太不爱国了。(PS:意大利万岁!支持黄sir!)
- 千万不要和女生谈论足球,除非你喜欢她胜过足球。
- 坚决不要和伪球迷谈论足球,除非你也是个伪球迷。
- 即使到了90分钟也别高兴,不少进球是补时阶段打进的。
- 踢得精彩的一般都赢不了。你愿意活出精彩的人生,还是取得最后的成功?
2006 5 13 07:14 AM 583 次查看
分类:随笔 标签:无
小江是条狗。
这句话让我想起了一部没看过的电影的名称。可见把名字摆出来,先炒作一番,对艺术形象的塑造大有好处。然而小江不是艺术形象,也不可以炒作(虽然狗肉还算好吃);我在此不过是遵循国际惯例罢了。
小江是哪天来到我们寝室的,我已经忘了。印象中,对于我喜欢的人,我都不会记清楚第一次见到她/他(这里遵循lady first原则)的时间。当然,不喜欢的就更加不记得了。
可是我确实喜欢她——和我喜欢的mm不同:后者我普遍是一见钟情,前者则是日久生情(别想歪了,这里是纯正的本意)。她的确有我喜欢的特征:可爱;只可惜开始时对她就是没有好感,也许是最近我太累了吧。
2005 11 25 06:36 AM 498 次查看
分类:随笔 标签:无
所谓兄弟,就是有好处时就当大哥,出了漏子就充小弟。所谓弟兄,就是闯祸时装小弟,上面有大哥罩着;危险时就成大哥,下面有小弟挡着。
后悔的时候,我就想起了熊猫,他是我初中时最好的朋友。
那时也许还在播《熊猫京京》吧,于是熊猫的知名度就飚升得超快,外号也繁多冗杂。但不久便播完了,称呼就最终定格于“熊猫”了,省得说是个日本名字。
2005 10 23 05:52 AM 422 次查看
分类:随笔 标签:无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去后悔,有太多的人去错过,有太多的时光去流逝,可我却仅有一条命去挥霍。
感觉失恋了总得有所表示,可我却不知道该干什么,只是胡乱唱唱歌而已。记得爱上音乐也是因为她,可具体情形就忘了。那时我最爱的歌是梁咏琪的《短发》,听多了就来了灵感了:跑去剪了个小平头,还美其名曰向邓小平爷爷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
因为建设是离不开发展的,发展是需要生产的,所以我又想重新物色一个发展生产。可是虽然“天涯到处皆芳草”,但是我却找不到半朵鲜花。
2005 9 22 11:50 PM 602 次查看
分类:随笔 标签:无
先祝我第一个足球偶像生日快乐~~
注:以下文字都只是我的体会而已,如果不适合你,请表骂我。
废话不多说了,不然你也看不下去,下面开始正题。
先看看你符不符合当前锋的条件,有句老话就是:“Enjoy it, and practise.”只要你热爱足球,并愿意且能够为之努力练习,你就符合条件了;否则把这页关了。
足球就2点要掌握的:技术和意识。鉴于你在看我的文字,说明意识不错,所以这里先讲技术。
2005 9 17 04:42 AM 602 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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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无忌的妈妈说过,要小心漂亮的女人,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其实她不懂,骗人的女人没什么可怕,但漂亮的女人都可怕——即使她们还处于女生的阶段。
又过了几天,我也差不多混熟了,能在第25分钟时准时来到学校了。
这几天旺才以及与他同姓且同样娇小的哈利倒没少挨批评,竟被老邓(即“邓老师”的简称)说成什么公司了,大概是“狗氏犯罪集团公司”之类的吧。犯罪我倒是没见过,只是后来曾和他们打过一架,而他们也杀了不下百万人了——当然是在游戏中。
当时最hot的游戏当属星际争霸了,而旺才、哈利、天才和“长得丑”(这个纯属名字的谐音),以及初二时转学过来的“神兽”(在《传奇》中俗称狗,无奈他也和旺才等2人同姓,同时也顺便继承了他俩的身材,便也得了这个称号)则终日都在网吧对战。还有很多人因为记忆空白只好让他们认真学习去了。印象中只有神兽不慎因火气太大而流鼻血,成为三年中唯一在战争中流血的生物。
在神兽这种“卖血也要玩星际”的精神影响下,我终于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
2005 9 16 10:54 AM 423 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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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想记住的,往往是最容易忘记的;最想忘却的,偏偏是挥之不去的。然而我却是没有原则地遗忘了,但愿那都是最想忘却的。
上初中的第一天,我在上楼时被一个冒失的女生撞倒了。撞伤头的我从此失忆了,这就是我现有记忆的开端。
然而我却貌似没发生什么大事,因为诸如姓名、性别、父母、住址等之类的都没忘记,可是究竟之前发生了什么事却模糊了。这使我知道,遗忘似乎也是有选择性的。也许我的童年太痛苦了,所以选择将它忘记了吧。
第二天我花了40分钟才找到自己的学校。真奇怪这个位于偏僻的市中心的学校附近竟完全没有任何标志性建筑,最后只好被迫追着公车跑了半天,勉强进了校门。
到校后我又见到她了,而那似乎是理所应当的——她是我的同班同学。
2005 9 16 10:30 AM 449 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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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失忆的人——或者说是个部分失忆的人。在我所剩的记忆中,记得最深的就是我失忆了,其次就是我仍在日复一日地失忆。
我会经常忘记过去几天中发生的事情,这是个很不好的习惯,为此我不得不记日记。但我发现那太困难了:除了我懒的原因之外,我还会经常忘记当天的事,当然也包括写日记,或者干脆忘了日记本放哪了。而更不幸的则是记载我断断续续的记忆的日记本最终还是不翼而飞了。这样也好,我从此不会再忘了写日记和日记本放哪了。
所幸的是,我似乎总是恰好能记住一些重要的事,这也许就导致了这篇小说(考虑到本人还很年轻,叫回忆录有损阳寿,遂将文中之人名改为昵称,称之为小说)尽量只剩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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